“说得相机”用户协议

更新日期:2022年6月21日

生效日期:2022年6月21日

欢迎您使用视见睿来®官方出品的视频拍摄工具——“说得相机™”视频拍摄软件及相关服务!

说得相机作为视见睿来官方出品的视频拍摄和制作工具,由杭州盖视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全权负责相关运营、商业推广和宣传等事项。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仔细阅读和理解本《说得相机视频拍摄软件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您开始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重点阅读。如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下载本软件。

除非您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使用(以下统称使用说得相机软件,或者通过任何方式使用说得相机服务,或者获得说得相机软件提供的任何服务(本协议中统称使用)。若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

 

由于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本用户协议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本公司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您同意本公司有权不定期对本用户协议作任何修改和补充,并予以公示。通常情况下,对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或规则的修改将在公布时或规定的生效日立即生效。您继续访问和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即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用户协议。否则,您有权通过停止访问说得相机且拒绝使用服务、删除您在说得相机上的信息和账户等方式来终止该协议。

 

如您代表某个机构而非您个人注册、登录和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其相关服务,则您将被认为获得充分授权代表该机构同意本用户协议及其不定期的修改和补充。

 

1. 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与本公司(杭州盖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就您下载、安装、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并获得说得相机软件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可能会由公司的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1.2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在本协议中称为用户或称

1.3 “说得相机指由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说得相机的客户端应用程序,公司向用户提供提供新颖、轻松的视频录制、剪辑、编码与发布到相关网站的技术服务。

1.4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公司已经发布及后续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并以适当的方式送达用户(系统通知等),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应同样遵守。

 

2. 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

2.1 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可以通过预装、公司已授权的第三方下载等方式获取说得相机客户端应用程序。若您并非从公司或经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的,公司无法保证非官方版本的说得相机软件能够正常使用,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无关。

2.2 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获取、下载、安装合适的版本。

2.3 您可根据自行需要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更新说得相机版本,如您不再需要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自行卸载。

2.4 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公司将不定期提供软件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为保证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提升用户服务,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更新或部分服务内容更新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示用户,用户有权选择接受更新版本或服务,如用户不接受,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继续使用。

2.5 除非得到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复制、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2.6 您理解,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需自行准备与软件及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手机等),一旦您在其终端设备中打开说得相机软件,即视为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为充分实现说得相机的全部功能,您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您理解由您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2.7 公司许可您个人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的、非独占地合法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该些权利时须另行获得公司的书面许可,同时公司如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 费用

3.1、“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包括收费服务、免费服务,具体见《“说得相机”付费会员协议》软件或公司以其他方式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3.2、如用户使用“说得相机”软件中的收费服务,应按照“说得相机”软件和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公布的计费标准和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公司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等进行修改和变更,也可能会对全部或部分暂不收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公司将在相关服务页面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通知或公告。

3.3、免费服务的使用条件以“说得相机”软件或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公布的条件为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免费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标准等进行单方变更,对此用户无异议,并接受前述的变更,为此公司无需向用户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3.4、“说得相机”软件在服务过程中为用户体验、用户教育或市场营销等目的,有时会向特定用户发放代金券或折扣券以鼓励用户参与。这些代金券或折扣券不是现金,其使用方法、适用范围、与有效期以“说得相机”App中该代金券或折扣券的页面展示内容为准。我们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代金券与折扣券的使用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4. 用户行为规范

4.1 用户行为要求

您应当对您使用本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4.1.1 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4.1.2 利用或针对“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4)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5)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6)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说得相机”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7)企图干涉、破坏“说得相机”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8)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4.1.3 对“说得相机”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4.1.4 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公司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如果我们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本协议约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我们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举报和投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帐号封禁 、设备封禁 、功能封禁 的处罚,且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4.1.5 制作色情、诽谤或其他非法材料。宣传酒精饮料、烟草、赌博、武器或爆炸物。

4.1.6 因违反本协议被封禁的用户,可向说得相机团队发送邮件shuode-support@vistring.com进行申诉。我们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自行合理判断决定是否变更处罚措施。

4.2 如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的AR演员功能进行视频创作,您不得将软件提供的任何AR演员设计到任何商标之中,也不得将软件提供的任何AR演员与任何徽标、公司名称、图形商标、服务商标或其他来源的商标相关联,您自己有版权并以此版权定制的AR演员除外。

4.3 用户在注册环节或其他环节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否则公司将不予注册;在注册后,如公司发现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账号、收回账号等措施。

4.4 用户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用户不得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上传、录制、制作、复制、提交、发布、存储、发送、接受、传播或分享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2)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4)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6)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7)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8)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9)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20)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21)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2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说得相机”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4.5 说得相机有权对您使用说得相机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如果您在使用说得相机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我方或授权代表有权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您所录制的视频、发布的评论、暂停或终止您使用说得相机的权利)以减轻您的不当使用行为造成的影响。

4.6 如果您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我方除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解除本协议外,无需退还您所支付的费用(如有),视为您支付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我方损失的,我方还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向您追索。

4.7 公司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用户可按照公司公示的投诉举报制度向说得相机团队shuode-support@vistring.com邮箱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传播活动、违法有害信息等内容,我们将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5、个人信息保护

5.1 我们与您一同致力于您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公司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使用说得相机的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我们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说得相机 隐私政策》的前提下,获取、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2 公司将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说得相机相匹配的技术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您的信息被不当使用或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并为前述目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5.3 未经您本人事先明确的授权同意,我们不会向除公司及其关联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一)您自行向第三方共享的;

(二)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三)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和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披露或提供,或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前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对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将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审慎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行政、司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说得相机其他用户、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或为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等(不包括违反《说得相机 隐私政策》中所做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对外公开或提供个人信息);

(五)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4 说得相机包含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您知悉并理解,运营该等服务的第三方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我们特别提醒您,需要认真阅读该等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条款,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该等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以及其他与说得相机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说得相机 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公司对任何因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请参看《隐私政策》。

 

6. “说得相机数据使用规范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本协议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信息内容进行如下行为:

6.1 复制、读取、采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

6.2 擅自编辑、整理、编排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后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源页面以外的渠道进行展示;

6.3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标识、特殊代码等任何形式的识别方法,自行或协助第三人对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的信息或内容产生流量、阅读量引导、转移、劫持等不利影响;

6.4 其他非法获取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的行为。

 

7. 违约处理

7.1 针对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措施。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7.2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公司尊重并保护法人、公民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8.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8.1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提供的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您理解,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及其他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8.2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中断、中止或终止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而无须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 广告

9.1 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中可能包括公司针对个人用户推出的信息、广告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您同意公司有权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展示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商业广告、推广或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

9.2 如您不同意 说得相机推送通知服务的,您有权自行关闭该服务或可停止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

9.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广告及推广相关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因该广告或推广信息进行的购买、交易或因前述内容遭受的损害或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0. 知识产权

10.1公司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公司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内容)。

10.2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说得相机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

10.3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说得” “说得相机”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 投诉处理

11.1 我们受理侵犯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侵权举报,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个人隐私、造谣与诽谤、商业侵权。

11.1.1 涉及个人隐私:发布内容中直接涉及身份信息,如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11.1.2 造谣、诽谤:发布内容中指名道姓(包括自然人和企业)的直接谩骂、侮辱、虚构中伤、恶意诽谤等;

11.2 如果您认为其他用户通过说得相机上传、发布、传播或分享的作品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根据本款规定的程序向我方发出正式通知(电子邮箱:shuode-support@vistring.com;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星耀城2期3号楼2703,0571-28120558 转1,说得相机客服部),通知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1)您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4)在通知上签名,如果通知由公司或组织提交,应加盖公司或组织的公章。

为了保证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请务必提交真实有效、完整清晰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我方有权复制收到的任何通知并将其寄送至第三方,且我方可以在已删除内容的原先位置或网站的其他区域发表您的通知。

我方将在收到您的通知来函后,对所有完整且合格的通知做出回应和/或采取行动,并保留经由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您沟通的权利。同时,如果收到前述通知的用户向我方发出反向通知,我方在收到反向通知后,我方可以恢复该通知涉及的材料。

如果您需向我方发出反向通知,您必须向我方提供包含以下信息的书面通知:

(1)您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4)在反向通知上签名,如果通知由公司或组织提交,应加盖公司或组织的公章。

您必须对反向通知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敬请注意,如果您虚假陈述任何内容或活动并未侵犯他人著作权,您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因此,如果您不确定某些材料是否对他人著作权构成侵权,我方建议您先行与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沟通。

11.3 我方对于投诉的处理流程:

11.3.1 您认同,我方对于投诉信息是否属于平台监督范围有权独立做出判断,并非所有申请我方都必须受理。我方受理的投诉,将在自收到相关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给出回复。处理期间,不提供任何电话、邮件及其他方式的查询服务。

11.3.2 如果出现说得相机已经删除或处理的内容,但是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现象,是因为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自带缓存,此类问题说得相机无权,也无法处理,因此相关申请不予受理。

11.3.3 此为说得相机官方的侵权投诉渠道,暂不提供其他方式处理此业务。用户在说得相机的商业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处理,与我方无关。

 

12. 免责声明

12.1 您理解并同意,“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干扰,公司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2.1.1 软件完全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12.1.2 软件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用户经由公司取得的任何软件、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12.1.3 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能得到更正。

12.2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网络原因、黑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公司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但因不可抗力给用户造成了损失,用户同意公司不承担责任。

12.3 公司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公司的义务或承诺,公司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2.4 用户阅读、理解并同意:关于本协议服务,公司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您对本协议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2.5 用户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公司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但并不保证公司判断完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如因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13. 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3.1 若用户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并获得监护人同意情况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

13.2 公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请在监护人指导时正确使用“说得相机”软件及相关服务。

13.3 未成年用户理解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3.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13.4.1 青少年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13.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4. 其他

14.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倘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4.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市滨江区,若您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杭州市滨江区法院管辖。

14.3 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会持续完善,并在软件测试和对外发布过程中,持续改进和调整。我们会将完善后的条款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发布,并主动通知您查阅。前述完善后的条款一经正式发布, 即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等同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完善后,如果您继续使用“说得相机”,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如果您对修改后的条款存有异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说得相机”。

14.4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4.5 您和公司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公司对用户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6.6 本协议的版权为杭州盖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的权利。